我市开展咸宁市住宅小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
为扎实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我市舒适安全和谐的宜居环境,切实加强和改进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9月起,我市开展咸宁市住宅小区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和物业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项目导则》,工作内容细化为小区宣传氛围、环境秩序、物业服务、设备维护、公共行为、志愿服务6项。物业管理方面主要检查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是否达标,服务内容是否全面,服务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是否得到业主的认可;物业企业收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随意设立收费项目;物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是否达
标,物管人员岗前专业培训是否到位;新建住宅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公摊面积划分是否明确、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权属是否清晰、小区配套用房面积是否不足或挪为他用等问题;小区车位是否有效供给,停车管理是否存在突出矛盾;小区业委会是否依法组建,业委会是否能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工作专班表示,将按照市创文办具体工作要求,以提升小区环境文明、氛围文明、功能文明、行为文明、志愿服务等为载体,充分调动市民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圆满完成市城区住宅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并紧紧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和老百姓关注热点,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落实部门职责,依法依规解决好业主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