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大屋肖及马桥河、杨下河)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排水管理处、各河道运维单位:
为落实“厂-网-河”一体化管理及运维,根据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分区,大屋肖(马桥镇曾家铺至淦河段)及马桥河(山下陈淦河南侧至大屋肖河段)、杨下河(尹家湾至淦河段)河道日常管理工作由温泉污水处理厂负责,为切实履行好上述两条河道日常管理的责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
由温泉污水处理厂组织专人专班,负责大屋肖河及马桥河、杨下河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记录。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及时组织清理河道护坡垃圾,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各种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
2.负责组织对河道沿线日常巡查工作,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和河道护坡上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的行为。制止在河道护坡上堆放物料,并及时清除。
3.加强对河道的管理,确保河道内无乱占乱挖和无填、堵、束现象,发现上述现象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4.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奖惩措施
温泉污水处理厂组织专人专班切实担负起大屋肖河及马桥河、杨下河河道日常管理责任,完成工作职责内的工作。如出现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追责处分措施。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2120202000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