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山县畈泥液化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 换证申请的公示
关于通山县畈泥液化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3〕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通山县畈泥液化气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
二、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民之家三楼A区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126458。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的书面举报材料。举报材料请报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邮编:437100,办公地址:市民之家三楼A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 0715-8126458 。
附件: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汇总表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事项 | 经营类别 | 经营地址 | 公示意见 |
通山县 | |||||
1 | 通山县畈泥液化气站 | 燃气经营许可证换发 | P(瓶装燃气) | 通山县通羊镇郑家坪村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