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安排部署,咸宁市住新局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1.璟湖荷花苑小区:咸宁市荣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咸宁市住新局联合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所聘请的维保单位——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向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咸宁市监特令〔2025〕1号、咸宁市监特令〔2025〕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西继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作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同时,市住新局针对该企业未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为,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该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2.天洁锦书城小区:咸宁天洁物业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咸宁市住新局联合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该小区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咸宁天洁物业有限公司作出了505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市住新局针对该企业履约不到位的问题,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该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3.麓山温泉小镇小区:武汉德勤文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麓山温泉小镇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后,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严重侵害广大业主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咸宁市住新局责令武汉德勤文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要求其限期与业委会完成交接手续。目前,武汉德勤文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退场。市住新局针对该企业延迟交接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将其列入“黑榜”,并将该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4.1+8时代广场小区:1+8时代广场小区原物业服务企业湖北瑞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存在公共秩序管理混乱、电梯长期故障停运、消防设施未及时更新更换、环境卫生维护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导致小区矛盾较为突出,业主反映强烈。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咸宁市住新局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依法解聘了湖北瑞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属地社区协议聘请武汉嘉源忠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为该小区提供临时托管物业服务。咸宁市住新局针对该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问题,对湖北瑞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将其列入“黑榜”,并将该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5.南城一品小区:南城一品小区原物业服务企业湖北幸福里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存在公共秩序管理混乱、电梯故障未及时修复、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且多次整改不到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咸宁市住新局针对该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问题,对湖北幸福里物业服务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将其列入“黑榜”,并将该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各物业服务企业须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持续精进服务水平。同时,要积极回应业主关切,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切实规范市场行为,为推动咸宁市物业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