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住建局2020年质量强县工作总结
2020年,在质量强县工作中,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质量强县工作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山县创建质量强省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全县所有在建项目,我局下属二级单位质量监督站根据项目的技术要求、人员素质条件,选配业务精湛人员,实行监督员分工负责监督的制度,确保各个项目施质量处于受控状况。
(2)日常质量监督巡查情况
①工程开工前,必须履行项目质量报监手续,完成项目质量报监手续后,我局下属二级单位质量监督站安排工地监督员,再由监督员制定好项目监督计划。
②全县质量监督受监项目,确保每月监督员巡查不少于两次,针对项目巡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监督落实限期整改,对在规定限期整改内未落实整改的项目单位或责任人实行行政处罚。
③对全县在建工程,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通过开展各项活动的检查、调查、分析发现我县的在建工程存的问题,并根据在建工程存在的质量隐患,我局首先要求一线监督人员密切关注、严格执行监督抽查和巡查方案,认真分析质量隐患产生原因、严格监督、落实整改情况,跟踪落实整改,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
④对于有质量隐患问题的项目,负责项目监督员对其处理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将处理结果备案,并对发生问题的处理结果专门组织各种形式的反馈会,达到相关单位以此为教训的效果,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⑤对各项开展活动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有关监督人员开会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形成统一意见,评比出最优项目和最差项目,然后按照差别化管理规定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行政罚款、上报不良行为记录等。对差别化管理项目实行专人蹲点督促整改到位。通过一系列的督查、巡查、上报、等有效手段的执行,从而提高了我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水平。
二、依法行政情况
1、2020年上旬,我局组织各全县建筑公司(一建、二建、长丰、三村、兴和、永兴、长盛、坤鑫)等建筑开展学习《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
2、2020年中旬,我局组织各二级单位(安全站、监督站、市场站、图审办)等部门进行培训。
3、根据《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我站对检测站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检测行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开展“湖北省检测监管平台”以及“见证取样手机端APP”操作流程,学习“河北省见证取样工作网”关于委托单的生成和打印。
4、我局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在建项目质量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化水平,深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并对违规违法项目进行了依法行政处罚。
三、具体开展的工作
(一)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山县创建质量强省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明确了治理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1、落实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主要通道或入户口等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责任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全面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我局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总体部署,每季度对本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一次。重点检查了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重点排查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巡查监管情况
根据我县质安生产工作现状和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突出了监督执法工作重点。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加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并组织监督人员贯彻落实、强化动态监管。
在落实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中,我局将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和定人定责跟踪整治隐患等工作,贯穿于项目监管的全过程,强化对施工、监理等项目责任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管。
突出对施工现场的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电动吊篮、施工电梯等事故多发薄弱环节的监管和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今年已组织开展的全县质量安全大检查主要有:法定假日节前节后检查、“安全生产月”、“工地环保扬尘治理”大检查,汛期和高温季节等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