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由市住建委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 年,市住建委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化工作水平 。
(一)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业务。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升级改版《咸宁建设》简报以及市住建委政务网站,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宣传平台建设。 五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畅通公开渠道。 我委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加强网站相关栏目建设,便于公众查询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初步建成了住建委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其他各种便于公众获取住建信息的方式为补充,多方位、动态化的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丰富公开内容。 围绕市住建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平台作用,主动发布行政审批公示公告、建筑节能产品公示、 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公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公告、水质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筑行业行业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5 年我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80余次, 36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 36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 70条;图片新闻 20余条;文件通知 32条;其他信息 240余条。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建设动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公示公告以及咸宁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在编制并公布的《咸宁市住建委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等内容。 2015年市住建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1件,按时办结 1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 年,市住建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 年,我委 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不断加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门户网站内容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信息公开覆盖面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阶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加强我委政务网站建设,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站平台服务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具体化、时间的及时化。
七、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住建委门户网站 (http://www.xnzj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0715-8131397。
2016 年 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