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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住建委 时间:2016-12-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由市住建委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 年,市住建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做好社会普遍关心的建设领域工作和政务管理有关信息的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维护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透明,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一)健全机制。 建立了保障政府信息能够正常公开的各项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越做越好。一是主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住建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业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事项 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 1项、行政备案 13项、初审上报事项 14项、行政确认事项 1项、政务服务事项 9项、行政裁决事项 1项、政府基金事项 4项、行政给付事项 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1项。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精办《咸宁建设》简报以及市住建委政务网站,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宣传平台建设。五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畅通渠道。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目前,我委已建成了住建委门户网站为主体,其他如简报、期刊、宣传栏等各种便于公众获取住建信息的方式为补充,多方位、动态化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时,我委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我市城乡建设发展动态,在住建部、省住建厅、市政府网站、湖北日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报道多篇新闻。其中,被各级媒体采用各类信息 342条,其中 63条信息被《湖北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国环境报》、省住建厅网站等省部级新闻媒体报刊采用, 146条信息被《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市级新闻媒体报刊采用, 20条信息被《咸宁信息》《政务信息》等党政信息期刊采用, 8条被《中华建设》《中华建设指南》等行业信息期刊采用, 105条信息被委《城建简报》、市住建委网站等委属期刊、网站采用。

      (三)丰富内容。 围绕市住建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充分发挥委网站的政务公开的平台作用,主动发布行政审批公示公告、建筑节能产品公示、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公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公告、水质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城区供水水质测信息、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指标分配、质量安全督查结果、全市建筑领域行政执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筑行业行业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0余次, 270余条,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 年,主动住建委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共 31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 44条;图片新闻 20余条;文件通知 50条;其他信息 190余条。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建设动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公示公告以及咸宁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在编制并公布的《咸宁市住建委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等内容。 2016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已按时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 年,市住建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 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 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门户网站的内容设置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加大。下阶段,我委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力求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一是继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对网络机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网站平台服务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具体化、时间的及时化。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七、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12月 28日。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住建委门户网站 (http://www.xnzj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住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0715-8131397。

      2016 年 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