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要求,由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做好社会普遍关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工作和政务管理有关信息的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维护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的规范、透明,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发布等日常工作。二是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49余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91条(含微信公众号《咸宁住建》136条),通知公告信息137条,行政核准信息361条,发布其他信息60余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2020年未办结的政务公开行政复议件,申请人提出诉讼,最终撤诉。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印发《市住建局2021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开发及监管、县城品质提升、美丽城镇建设、建筑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深化改革、法治住建、等工作任务,做好信息宣传;二是及时收集信息宣传情况,定期发布信息宣传通报,推动信息宣传管理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市住建局政务网站开展。2021年以来,多次对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理清高市住建局政务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并就各个条目进行分工,依法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5.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检查反馈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开展举一反三。二是不定期对市住建局政务网站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及时提供需主动公开信息,并按时发布。三是及时查看依申请公开信息和“政务网站找错”情况,并依法依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住建局无规章制发权限,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1年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均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2件正常公开,2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属于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申请信息,1件属于信访类问题,1件重复申请,2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未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尚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时结果维持,申请人提起诉讼,结果以申请人撤诉结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改进措施: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知识学习,二是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档案收集,便于后续工作开展。
2.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改进措施:一是拟定《市住建局2021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做好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二是由专人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并定期进行通报。
3.网站维护专业技术人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组织网站维护工作人员参加网站维护工作培训;二是购置网站维护相关书籍,方便网站维护工作人员自学。
(二)2021年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市住建局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有待优化,需借鉴其他市州或部门先进经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二是由于人员分工调整,需组织新上岗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9件,其中主办13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建议、提案的回复已全部通过政务网站公开。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4.重点领域公开情况。2021年,市住建局办理的重大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均进行了应公开尽公开。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