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的特殊之年,做好2020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和美城乡、打造民生住建”为目标,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城市建设强筋壮骨”为己任,不断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面提升人防应战应急能力,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党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机遇,聚焦住建行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现实困难、关键环节,加快组织实施推动政策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深入开展“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围绕稳企业、稳产业、稳运行工作主线,紧扣加快复工复产进程、加速产能提升效率、保障城市运行稳定有序等任务,全面统筹、科学施策、集中力量、精准发力,分阶段制定对策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全力破解企业“开局之困”,治理行业“发展之难”。
二、精准发力抓好项目建设,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
3.精心谋划重点项目。抢抓政策窗口期,围绕“补短板、强功能,规划引领、突出重点,承上启下、统筹推进,适度超前、量力而行”的总体思路,指导各地积极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债支持,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落地、见成效。
4.全力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项目机制,督促项目落地落实。要坚持以绣花功夫抓好项目现场管理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细节,精雕细琢,切实将所有项目作为示范工程、精品工程来打造。
5.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把握工作重点,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引,解决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突出问题,推动2019年71个改造项目建设完工,2020年89个改造项目全面开工。调整优化老旧小区项目库,精准谋划年度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支持,做好中央专项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等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行“23456”工作法,提升社区自理能力,完善社区自治功能。
6.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3条黑臭水体示范市延伸段和2条示范段建设,确保全面完成黑臭水体示范市创建任务,并总结经验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咸宁经验”。
7.持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及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按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项目建设,突出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三类海绵体”作用,将海绵城市理念和工作措施落实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
8.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开展城区排水防涝能力评估,组织编制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系统化方案,有序推进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着力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体系。
9.切实做好污水提质增效工作。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大力实施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
三、持续稳控房地产市场,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0.完善房地产调控机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继续坚持“北部空间适度放宽、中心城区持续从紧”的原则,坚持总量把控、区域调控、接茬管理、滴灌调控、引导预期不动摇。加大项目推介力度,树立城市形象,叫响城市品牌,吸引武汉“三高”群体、荆州沿江居民及市域内居民来主城区购房置业。力争全年商品房、商品住房批准预售和销售面积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房地产去化周期控制在10个月以内,房价控制在合理区间。
11.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曝光。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制定出台咸宁市商品房市场管理办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住有所居”为目标,全力推进棚改工作“补欠账、补台帐、大结账”和“收好尾、清好零”攻坚工作,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进一步完善我市“九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快公租房供应,切实满足新市民和“引进大学生”等群体的住房需求。
13.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制定印发《咸宁市城区市场化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构建行业监管、属地负责、街办组织、社区参与的四级联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加快推进行业立法,研究出台《咸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全覆盖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4.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建筑企业达产达效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精准对接,主动服务,实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文明施工“三同步”。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建筑业产值达到219亿元左右、增加值达到96亿元左右。
15.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和脚手架搭设、深基坑等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坚持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的同时,综合运用资质资格、市场准入、信用管理等手段进行惩戒。
16.着力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继续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质活动,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促进企业和施工现场形成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探索信息化管理手段,启动“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施工现场质量行为的过程管控。
17.持续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针对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应急工程管理等工程,分门别类研究制定个性化管理办法,规范施工行为。严管重罚,全力整治不文明施工行为,确保文明施工管理“六化”目标高标准落实到位。
18.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项目示范带动促进节能工作全面发展,重点督导梓山湖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等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完成建筑节能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持续推进“禁实”工作,确保崇阳县石城镇、通城县四庄乡的“禁实”达标工作圆满完成。
五、高效推进村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19.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省定下达的城镇化率任务目标,力争城镇化率增长0.6%、达到55%。
20.全面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以“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为重点内容,全面启动全市小城镇人居环境“三整治”,逐步推进“设施功能、风貌特色、管理水平”三提升,切实解决建设乱、街道堵、立面脏、环境污、功能差等问题,为群众提供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活生产生态环境。
21.持续推进农村“双治”工作。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任务。推进咸宁市本级和崇阳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末端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和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完成城乡垃圾治理三年行动任务,推进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加快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度,加快工程扫尾,完善入户管网建设,确保及时建成通水,6月底前全面通过省级验收。
22.全面完成2020年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开展住房安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核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农户危房改造档案规范整理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及国家、省成效考核。
六、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切实保障安全运行
23.规范燃气安全监管。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燃气企业场站硬件设施、安全生产制度、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4.强化供水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及时修编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制定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五年滚动计划。加快推进“双水源”建设工作。抓好全市城市供水水质督查工作,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加大二次供水水质抽检力度,确保二次供水安全。
25.实现白蚁预防全覆盖。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多措并举控制白蚁危害,通过营造宣传氛围,传播白蚁知识、把好源头防治、使用合格药剂、严格规范操作,扎实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和居民住宅的灭治工作,实现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覆盖率达100%。
26.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完成新增地下管线补测补绘及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优质高效专业化服务;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保管与利用,提升数字化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城建档案异地备份工作。
七、全力做好人防工作,扎实推进巡视问题整改
27.加强人防审批管理。加强人防工程结建审批管理,确保应建必建,应收尽收,确保全年人防工程竣工面积1万平方米。
28.强力推进地下指挥所和中型机动指挥所建设。力争地下指挥所2020年开工建设,机动指挥所2020年底建设完成。
29.持续做好人防系列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整改,按照“整改不达目标不停步、不松懈,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不收兵”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改。
八、推动管理创新,持续增强行业发展后劲
30.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全市住建行业“十四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争得主动、赢得先机。
31.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水用气报装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排查,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逐步根治行业“延期验收、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等乱象,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
33.创新工作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搭建桥梁纽带,善用社交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住建系统的创新举措、工作成绩和工作成效,打造住建工作亮点和“咸宁模式”。
九、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4.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六大”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5.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六大”活动和“下沉企业,助企纾困”专项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行业实际,深入基层调研,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36.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水平。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一岗双责”,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实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