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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

    索引号 : 011337469/2020-1139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人事科

    名       称: 2020年度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好2020年度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工作,按照《中共咸宁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咸直工通〔2020〕5号)、《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咸办发电〔2020〕20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的通知》(咸办发〔2020〕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制定如下集中学习计划:

    一、目标任务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研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原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等学习书目。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咸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安排

    选择若干重大理论课题,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自学以干部在线理论学习和研习理论专题为重点,集中学习采取专题研讨、观看资料片、参加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安排集中学习11次。

    三、学习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主管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集中学习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主讲。学习秘书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会议记录。

    2、提高学习质量。中心组成员要自觉按时参加学习,除指定集中学习外,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完成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培训50个学时,坚持做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始终坚持政治学习定位,在提升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防止以党组会议传达、工作碰头会部署等代替中心组学习,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3、严格学习检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每半年调阅1次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评出优劣等次,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习情况。每个成员要将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或任期内述职的主要内容,自觉接受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组织对学习的检查和考核。党组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1篇有针对性和实践深度的调研报告,在分管领域上党课、作理论辅导报告1次。

    4、改进学习方法。局属各党组织要参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做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当增加党内法规、民族宗教、科技前沿、军民融合等方面内容的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学习保障机制,作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高学习效果。要强化痕迹管理,做到学习档案规范、完整,资料齐全,同时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上报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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