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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索引号 : 011337469/2021-3858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市住建局

    名       称: 湖北省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湖北省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纲要。《纲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湖北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年-2020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等规划编制内容,并结合咸宁实际市情编制。《规划》主要提出咸宁市“十三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规划》包括六个部分:

    一、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回顾与评价。包括对“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十二五”城乡建设的成就和不足一一进行总结。

    二、“十三五”城乡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指出我市“十三五”期间面临全新的机遇和挑战,包括:国家中部崛起战略;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点建设;新型城镇化规划;咸宁市“实现绿色崛起、打造香城泉都”战略部署;经济“新常态”;互联网+等。

    三、“十三五”城乡建设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提出我市“十三五”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依据以及主要的发展指标。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提出“十三五”期间城乡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推进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发挥城乡规划调控,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推进香城泉都和绿色崛起建设;增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进城镇综合承载力提升;加强试点示范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推进建筑支柱产业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倡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推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等。

    五、住建体系建设。提出“十三五”期间住建行业体系内部的建设目标和要求:构建法规配套、执行严格的行业管理体系;加强人才队伍素质建设;完善城建档案馆建设;均衡推进综治、纪检、计生、老干、工会等其他相关工作。

    六、“十三五”城乡建设的保障机制与措施。指出我市“十三五”城乡建设顺利进行的保障机制: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坚持民主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坚持科学决策,强化管理效能;坚持建管并重,强化智能管理;坚持绩效考核,强化民众监督;坚持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


    完整规划下载链接: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