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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村镇建设科
机构地址:咸宁大道168号
机构电话:0715-8131771 0715-813139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办;指导村镇房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历史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