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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建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469/2021-3409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市老旧改办

    名       称: 市住建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杨忠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加快推进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建设,提升老年人福祉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及“适老化”改造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改善老年人住房内外的生活环境,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020年10月开始,市民政局安排专项资金73万,对全市730户60周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高龄、残疾、留守、独居、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优先安排有需求的分散特困供养老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改造内容包括助行、助浴、助洁、紧急救援等,改造范围包括卫生间、卧室等主要功能区,每户按照实际改造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元,改造任务于今年4月底全部完成。同时,印发了《咸宁市2021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六县(市、区)各确定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并给予相应的补贴支持,改造任务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二是推动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为积极改善老人生活和居住环境,今年4月,市民政局印发了《咸宁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打造50个市级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宜居社区创建从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居住便捷舒适、环境优美整洁、人际友善和谐、社区机构健全等六个方面着手,创建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有意申请成为市级老年宜居社区的城乡社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工作时限和有关要求,将根据各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釆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社区每个给予2万元奖补资金。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梯工作。2020年10月,我市出台了《咸宁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市住建局内部成立加梯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受居民意见难统一、资金缺口大、商品住房基础价格较低(2021年2月,市城区商品住房均价为4905元/㎡)等多种因素,推动较缓,但通过我们的努力,目前已有7部加梯方案通过联合审查,即将进入施工阶段。主要从四个方面重点推进:首先是细化方案。市级整理编制了加梯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解读、全流程分阶段事项办理及所需资料清单、加梯前期调查和可行性评估(初步审查)技术导则等细则规定,流程表格化给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发放给有意愿的业主,并将这些资料在各媒体网络平台和报纸做好宣传。其次是保障资金。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申领细则》,并已预拨20部的奖补资金共200万元到区财政专用账户,业主可及时申领奖补资金。第三是降本减费。为减轻居民实际投入成本,电梯加装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费、勘察费、图审费、监理费等各项服务费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财政承担。最后是简化流程。加梯流程简便高效,从业主申请--初步审查--方案设计--联合审查--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全程跟踪一站式服务,居民只需跑一次。四是优化城市环境。近年来,我市着眼长远、统筹谋划,主要围绕完善城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谋划和建设了一批小游园、小广场。2020年市城管委牵头建成了岔路口社区公园等5处口袋公园,实现“出门见绿、步行入园”,再配置座椅等便民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居民可观赏、可进入、可享用需求,以解决老旧小区生态环境退化、缺失、不足等问题。五是落实优惠政策。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国家出台了相关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等文件精神,对提供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相关税费。六是营造舆论氛围。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老旧小区改造及“适老化”改造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改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咸宁市广播电视台及咸宁日报社积极做好相关小区改造推进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相关部门出台的支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适老化”改造的政策、奖励等,同时通过讲述小区幸福生活小故事,营造安居乐业氛围。

    前期,我局已与民政、卫健等部门主动对接,请相关部门将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指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并积极配合在城镇老旧小区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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