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建筑业农民工青黄不接、年龄老化、断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和赞同。在综合了咸宁市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会办意见后,将具体承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建筑工人社会认同感
2020年5月,国务院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农民工并不是歧视性词语,咸宁市住建局与人社局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和解释工作力度,引导社会正确理解农民工函意。同时,针对我国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仍存在无序流动性大、老龄化现象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2020年12月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筑业新时代产业工人统称为建筑工人,并从改革建筑业用工方式、提高从业素质、有效保障权益方面提升建筑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一)落实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支付 “四项”制度。2021年咸宁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咸建发〔2021〕27号),咸宁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准备金三方协议书的告知函》,两部门还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落实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专户等制度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用人单位的用工责任,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二)将建筑工人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在严格落实建筑工
人工伤保险制度同时,建筑工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在参加职工社保后,原居民社保(养老、医保)按政策规定转移接续。同时,根据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已放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不再受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就业方式等条件限制。
(三)为建筑工人提供维权服务。咸宁市住建局与人社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维权信息公示牌制度,公开维权联系方式,维权内容,便于建筑工人及时维权,目前,维权公示牌在在建项目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建筑工人提供了劳动仲裁公司档案查询服务,免费快速为建筑工人及其家属服务125人次。
(四)规范建筑市场与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从2017年住建部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咸宁市住建局持续加大对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21年上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232个,查处违法转包企业1家,违法分包企业4家,处罚金额22.21万元。市人社局和市市场监督局2020年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为,检查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共检查用人单位82户,发送宣传资料3000余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1份,约谈企业负责人4户次,并将检查结果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并持续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严重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
(五)及时化解企业与建筑工人劳资纠和矛盾。咸宁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定期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调处,防范和化解矛盾,2021年上半年共处理案件10起,涉及建筑工人209人,金额93.76万元。
三、完善建筑工人培训管理体系
(一)培育我市建筑工人培训市场主体。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开展我市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在全市择优遴选培训机构,目前全市已有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市香城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咸宁市明创职业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培训机构在湖北省建筑工人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同时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行业培训市场,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制定和印发了《咸宁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对培训机构的遴选、评估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并建立了培训机构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上半年,我市共培训建筑工人156人。
(二)丰富培训内容与模式。目前我市建筑工人培训种类包括4个类别22个工种,培训实行分级实施,各工种等级由低到高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培训内容为安生生产知识、职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部分。通过线上、线下、送教上门等方式,为企业和建筑工人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服务。
(三)落实对企业培训补贴政策。2020年市咸宁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咸人社〔2020〕46号),明确了我市以工代训(是指用工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通过以工作代替训练的方式帮助其适应岗位需求)和职业技能提升中企业培训补贴的领取方式、标准和申报流程。2020年全市就业资金支出24858万元,支持发放含农民工在内的职业培训补贴33089人,支出963万元,充分保障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落实。
感谢陈应龙委员提出的建议,这对促进我市培育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工人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期望继续关注建筑工人的培育工作,并提出更好的建议,我局和相关部门将及时改进,认真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人队伍素质,保障工人权益,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出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 7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