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冰、徐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设幸福生活社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于您二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近期我局依据物业行业特性,从建机制、强监管、抓规范、重整治等方面入手,正在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加以整改推进。
一、全面整治小区重点突出问题
5月13日,我局向全市住建系统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红色物业”规范提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排查存量、整治减量”的要求,“一区一策”推进问题整治。
一是针对当前三类小区“两委”运转、物业规范经营、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小区设施设备维护、历史遗留问题等五个方面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色物业”规范提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落实“整治问题清单化、整改落实责任化、整改质效公开化”。截止5月31日,已检查市城区65个重点小区,发现各类问题400余个,协调交办部门执法6起,下发整治督办函65份,公开曝光问题企业、问题小区12个。
二是针对当前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验收交付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我局会同市资规局、市城管执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咸建发[2022]30号)规范性文件,从源头把关,全面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程序,明确住建小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物业承接查验、小区配套公服设施移交等工作在联合验收环节由相关主管部门同步把关,构建了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避免因开发建设不到位而遗留新的矛盾问题,从源头上破解基础设施配建不达标、交付不规范等问题,杜绝增量。
二、全力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一是我局结合全市物管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召集市物业行业协会党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要求。二是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我局组建了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行业协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局属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有效有力统筹协调指挥专项工作开展。三是对接咸宁日报、“云上咸宁”、香泉都市报等媒体,设置曝光专栏,进行实时报道。四是监督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自纠,按照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个物业区域的要求,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
三、强力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针对物业企业的实际服务情况,结合群众评价,建立起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将市场参与主体的守信失信行为信息及时录入,实行动态管理,构建起物业管理诚信体系。根据失信行为程度,通过公开曝光失信信息,限制市场准入、取消评先评优以及强制清退等方式予以惩戒,以此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诚信度和服务水平。截止今年5月份,全市216家物业企业均逐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记录守信失信行为信息共计126条,限制违规企业参与公开招投标36次。
四、全面加强市场准入机制建设
为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坚决抵制“小、散、乱”企业进入市场,我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升级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备案工作机制,全流程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严格履行审查程序,让真正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进入我市物业服务领域,以此形成良好的“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态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市城区已引进浙江绿城、上海绿地、广州中海等国内知名物业企业。
五、强力推行“物业服务等级第三方评定”
自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我局在市城区全面试点推行“物业服务等级第三方评定”工作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评测机构,结合业主、属地社区意见,定期对物管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直接与收费标准挂钩,实行“动态”物业收费定价机制,定期在媒体和小区内公布,以此倒逼物业企业提升物业服务与管理水平。近期,首批28个重点小区评定结果将在全市媒体公开曝光。
六、强力推行物业行业“红黑榜”监管体系
为强力整治突出问题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自去年第一季度开始,我局全面推行物业企业“红黑榜”制度。通过不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红榜表彰先进,黑榜打击、惩处问题企业,处置结果全社会公开曝光。截止今年5月份,共公开曝光问题企业15家,强制清退了锦湖紫竹苑(咸宁荣基物业)、楚湘三元城(咸宁馨福物业)、南泰中央华府(咸宁伟宁物业)、丽景新天地(湖北瑞泰物业)、尚书名府(湖北金玉物业)、翰林名都(武汉百易物业)、水岸澜亭(咸宁馨福物业)等7家问题企业。
七、试行小区业主缴费“红黑榜”
为破解物业收费难,我局结合当前实际,正在组织市城区部分社区、小区试行业主缴费“红黑榜”。引导物业企业通过法院、人民调解中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缴费义务的业主,引导小区“两委”、正面发声,将其欠费行为在小区公开曝光。对于属于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由属地社区通报所在单位进行追缴;属于个体经商或自由职业的业主,由属地社区集中通报人民银行或市场监管部门,将其行为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系统。市住建局率先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干部职工物业缴费自查,要求以支部为单位清查缴费情况并予以通报。
八、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
从今年二月份开始,我局已将“红色物业”纳入“城考”,每月考评。通过三个月的考核,已引起各县(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九、下一步工作举措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作为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的系统工程,行业监管涉及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城管、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以及街道、社区等十多个部门。因此,破题必须打好“属地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引导、舆论宣传”组合拳。
(一)增强“执法进小区”工作力度。近期,我局正在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住宅小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每一小区都将建立一张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清单中涉及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公服用房交付、违法建设、侵占公共设施、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房屋质保维修等突出问题,全面建立“问题清单交办”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职责,推进“执法进小区”,破解小区问题处置难。
(二)压实“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自红色物业三年创建专项行动实施以来,通过不断摸索、实践,目前市城区已经初步建立了“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从当前实际的效果来看,通过属地街办、社区牵头组织,部门及时介入,正面发声,积极参与问题调处,极大的缓解了属地街道、社区压力,有效的解决了一批小区面临的综合性实际难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此过程中,也有些部门履职不到位,甚至有的对基层社区函请置若罔闻。因此,我局已建议从市级层面出发,出台相关硬性举措,压实部门职责,确保“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真正落实落地见实效。
(三)加强小区“两委”组织建设。一是着力抓好小区党支部动态调整,坚持进行“红色体检”,推行“一肩挑”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履职不到位的小区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及时调整。同时要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着力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确保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不低于50%。二是着力整治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履职现象。对于一些心怀私利、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的业委会成员,基层社区要深入调查,掌握实据,分类处置,正面发声,该打击的打击、该移交的移交,该撤换的撤换、该改选的改选。
(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针对当前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媒体向广大小区业主宣传解读物业服务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让老百姓能知道物业企业如何监管、政府部门如何履责、业主权责如何行使,全面增强市民的物业服务合同意识及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认同感,强化和明晰行业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行业协同发展;曝光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打击和惩戒问题企业、项目,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物管企业整改提升。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