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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469/2022-2587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市住建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陈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开放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赞同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开放使用的中肯建议。为确保工作实效,我局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抓落实:

    一是严把政策关。为扭转小区配建车位归业主共有、无偿使用的错误认识,厘清小区配建车位的权属,规范小区配建车位租、售管理行为,明确各部门(单位)小区配建车位事后监管责任,推动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开放使用,我局已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起草《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停车位管理办法》。该文件已于2022年7月22日印发实施。

    二是严把价格关。为破解地下车位(库)合理定价这一核心矛盾问题,我局以九重锦小区地下车位(库)租售群访矛盾为切入口,依据市政府办即将出台的《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牵头组织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属地街办、社区提前介入,联合展开定价成本调查核算以及协商工作。此举将为下一步全市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租售合理规范定价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严把验收关。5月19日,我局会同市资规局、市城管执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咸建发[2022]30号),全面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程序,明确住建小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物业承接查验、小区配套公服设施移交等工作在联合验收环节由相关主管部门同步把关,构建了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避免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新的矛盾问题,从源头上破解停车位配建不达标、交付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为盘活、激活地下车位(库)使用率,针对当前部分住宅小区开发企业“只售不租”、“先售后租”等乱象,我局自4月下旬开始,在市城区所有专管型小区全面开展地下车位(库)租、售行为专项整治,逐小区建立责任、任务清单,强力督导开发企业全面实施地下车位(库)“租售并举”。截止5月20日,共检查督导专管型小区86个,协调处置不规范企业(小区)28个。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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