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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469/2023-265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关于对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予以公开                                                                                  B

    蒋汝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老年人上下楼不便的问题,对于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升居住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0年以来,我市城区既有住宅加梯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推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蒋汝刚代表提出的资金筹集难、业主协调难等,加大了加梯工程的推进难度。针对以上问题,市住建局将在实践中采取以下措施化解加梯矛盾,推进居民达成共识。

    一、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党建引领促统一。2023年7月4日出台的《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由街道(镇)、社区(村)、业主以及社会组织等多方联动,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听证的沟通机制,营造和谐加梯的良好氛围。听证会由街道(镇)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组成。听证会议程由同意与反对加梯双方陈述举证、双方质证辩论、听证员答疑询问、双方最后陈述、形成合议等一系列环节构成,主要聚焦加梯给低层居民带来的生活影响、费用分摊以及权益补偿等方面。二是简化流程提效率。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建〔2019〕2号)》的有关规定,《方案》中删减了原有的施工图审查环节;申请及预审环节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联合审查并出具联合审查意见环节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加梯流程更简便高效。三是降低成本优环境。为减轻居民经济压力,电梯加装实施过程中的监理工作,由咸安区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费用,提高居民加装电梯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讲好“加梯故事”。5月11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方案》培训会,区住建局,永安、温泉、浮山三个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31个城市社区书记及4家加梯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会后,31个社区组织辖区内的两委、物业及居民代表开展了56轮次再培训,共计1585人参加。6月18日,湖北电视台聚焦咸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播出“实现‘电梯梦’,幸福感一键‘梯’升”,反响强烈。《方案》正式施行后,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方案》的政策解读;指导落实《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同楼层业主出资比例指导方案》;流程表格化给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引导社区开设电梯咨询室,解答居民关心的诸如噪音、采光、通风等疑惑;引导居民建立三人小组监督制,规范资金使用,有效解决后续电梯维护、维修等费用安全支出,有效消除后顾之忧。同时,我们还将通过培训、座谈、新媒体等活动,让居民更多的了解加梯政策,展现住建部门、基层社区、小区业委会以及居民在探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机制过程中的共同努力,弘扬邻里守望相助的精神风貌,有力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开展。

    三、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对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同步组织加装电梯政策解读、居民协商等工作,引导居民充分认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机遇。在推动居民形成共识前提下,将加装电梯列入改造内容同步开展方案设计,在管线改造时,统筹实施加装电梯所需地下管线迁移,管线迁移费用纳入改造费用。对居民暂未形成共识、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地下管线改造时,预留加装电梯基坑空间条件,避免今后加装电梯时重复开挖。

    感谢您对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2023年7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