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公开 B
杨博、周学礼、莫志辉委员:
《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我市居民生活幸福指数》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三位委员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切实体现了政协委员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提案从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实施路径、建设规划、项目设计、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我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结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咸宁市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于城市建设全过程,通过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海绵城市建设面积积累达21.36平方公里,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为27.74%。于2022年4月成功入选湖北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
(一)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制度。
1.加强立法保护。为更好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各环节规范管理。按照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管控工作的思路,在梳理国家和省级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2023年3月,我市出台了《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评价考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
2.加强项目规划管理。目前,规划部门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已纳入规划条件管理,要求在报审方案时应“提供绿化景观与海绵城市设施规划图”;在规划方案技术审查环节,要求项目方对项目区内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内容进行同步设计、建设,并提供有关图纸和说明;在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环节,将绿化景观设施建设是否符合审批方案和规划许可内容纳入核查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要求项目单位整改。
3.加强项目技术审查。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编制《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流程(试行)》,将项目涉及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技术审查,严禁因项目建设破坏海绵体。
(二)全力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
坚持用系统思维和方法引领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城市水环境治理、城市内涝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5项任务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切实把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到城市开发建设更新全过程,着力打造“海绵+”与“+海绵”的项目精品,编制了《咸宁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谋划了54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9.1亿元。截止到2023年6月,已开工项目42个(含完工项目17个),累计完成投资42.39亿元,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
1.严格城市水域空间管控。严格城市水域岸线的用途管制,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推进确权划界,设置必要的界桩、界碑和警示设施,依法依规确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禁止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维持城市水循环所必要的生态空间,保持其滞留、集蓄、净化洪涝水的功能。为加强咸宁市城市水体及生态资源保护,2018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咸宁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复施行。
2.因地制宜做好河湖水系连通。通过清淤疏浚、连通工程、涵闸调控、水系调度等措施,恢复自然水系互通,提高雨洪径流的调蓄容量和调配灵活性,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保护恢复河流绿色生态廊道,提高水体流动性。
3.推进城市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统筹考虑防洪、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要求,完善淦河生态调度,保障淦河生态用水,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推进淦河生态化治理,尽量维持河道自然形态,避免盲目裁弯取直;护岸护坡尽量采用生态措施,避免河道过度“硬化、白化、渠化”;修复河滩及滨水带生态功能,合理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发挥其自然渗透、涵养水源、净化水体的作用。
4.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根据咸宁市城市防洪规划,妥善安排城市洪涝水滞蓄和外排出路,统筹布局泄洪通道和蓄滞场所,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排涝分区和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城市建成区内外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完善堤防、涵闸、泵站、蓄滞场所等水利设施,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开展淦河流域城区防洪体系建设,先后实施了咸安区开展淦河系统治理(一、二期)工程、咸安区一河两岸(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保护与水系连通工程、咸宁市淦河流域综合治理EPC总承包工程等一系列项目建设。三年来,已整治城市易涝积水点48处,正在整治20处;积极开展流域治理项目谋划,推进杨下河流域排水防涝治理项目的谋划工作,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海绵城市建设是缓解城市内涝的重要举措之一,能够有效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强降雨,使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同时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为契机,以项目为抓手,以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一)积极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咸宁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谋划的54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紧抓项目建设时序进度,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未开工项目尽早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利用流域治理理念,加快城市内涝治理,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实施市城区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二期),投资5000万元,改造易涝积水点20处;实施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投资2.59亿元,对咸宁大道东片区11.77平方公里范围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建设。新建雨水管道约4.9公里,新建污水管道约8.2公里,修复管道约6公里;新建污水泵站1座,规模为6万吨/天;新建调蓄池1座,规模为3000立方米,确保解决雨污分流排水不畅等问题,进一步解决市城区城市内涝问题。
(三)加强资金保障。研究各项政策文件,提前开展项目谋划,形成项目库,加强与发改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