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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建局关于2020年度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011337469/2021-188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办公室

    名       称: 市住建局关于2020年度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照《咸宁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分工》和《2020年度咸宁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分析报告(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一)主动公开

    1.机构职能

    【评分说明】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情况。

    【表现情况】1.发布本部门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得40%;2.机构职能信息准确无误的,得60%

    【整改情况】进一步核实本部门基本信息,确保准确。

    2.领导信息

    【评分说明】政府网站发布本部门领导介绍等信息的情况。

    【表现情况】公布本部门主要领导姓名、照片、简历、主管分管工作等信息,100%。

    【整改情况】更新领导分管工作信息。

    3.动态要闻

    【评分说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动态要闻类信息的情况。

    【表现情况】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市县扫描”栏目未及时更新,0%;2.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的,40%;3.发布或转载信息时,注明来源的,40%。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收集各县市区政务动态和典型工作,及时在网站发布;二是每周检查“市县扫描”栏目更新情况,及时更新。

    4.政策文件

    【评分说明】本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表现情况】1.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有更新的,20%;2.无法通过站内搜索文件名、文号、关键词等能够搜索到相关文件的,0%;3.未按照文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0%。

    【整改情况】一是该问题已于前期整改完成,通过文件名、文号、关键词可搜索到相关文件,也按文件类型、主题进行分类;二是网站发布文件,各项要素填写正确完整,确保分类正确且方便检索。

    5.数据发布

    【评分说明】本部门、本行业相关统计数据的发布情况。

    【表现情况】1.数据发布类栏目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有更新的,40%;2.未按照主题、地区、时间等维度对数据进行科学合理分类的,0%;3.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未通过图表或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0%;4.未提供数据查询功能,无法按数据项、时间周期等进行检索,动态生成数据图表,未提供下载功能,0%。

    【整改情况】一是按时间对数据进行合理分类;二是要求相关科室对数据进行图表或图解等可视化分析;三是可视化分析数据及时发布,并提供下载链接。

    6.业务专栏

    【评分说明】围绕部门业务职能策划相关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成果等信息的情况。

    【表现情况】1.建设专题专栏,专栏设置能突出体现本部门特色的,40%;2.专栏具有时效性且持续公开进展情况的,40%;3.2020年专题专栏数量少于2个,0%。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增加“2021全国两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栏”两个专栏;二是及时更新专栏信息,重点是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二)政策解读

    1.解读更新

    【评分说明】考察网站政策解读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

    【表现情况】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有更新,得100%。

    【整改情况】对政策文件进行细化,提高可操作性,如增加《解读: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

    2.解读比例

    【评分说明】考察网站政策文件的解读比例。

    【表现情况】1.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对本单位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文字解读,0%;2.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单位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均被解读,不扣分。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主要负责人对政策文件的文字解读;二是检查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确保所有政策文件均有解读。

    3.解读形式

    【评分说明】考察网站通过多种形式提供解读的情况。

    【表现情况】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的政策解读文件,仅通过图表图解进行解读,未通过在线访谈、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20%。

    【整改措施】通过在线访谈(问答形式)开展一个政策文件的解读。

    4.解读关联

    【评分说明】考察网站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的情况。

    【表现情况】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解读稿:1.解读稿均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0%;2.该政策文件均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0%。

    【整改情况】检查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的关联情况,确保所有解读均关联对应的政策。

    (三)其他栏目

    【评分说明】考察网站其他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情况。

    【表现情况】1.发现“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栏目存在空白,扣50%。2.“工程造价信息-崇阳县”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5%。

    【整改情况】一是“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存在空白和“工程造价信息-崇阳县”未更新已完成整改;二是检查页面其他栏目,未发现空白和未更新情况。

    二、互动交流

    (一)统一登录

    【评分说明】考察网站各个具有互动交流功能的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提供的注册登录功能是否实现统一登录。

    【表现情况】未实现统一登录(登录后仍需填写个人信息),0%。

    【整改情况】目前已联系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实现统一登录做准备。

    (二)政务咨询

    1.办理答复

    【评分说明】通过模拟用户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对网民留言答复情况。

    【表现情况】模拟用户进行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1.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网上答复意见的,得50%;2.答复内容质量高,无推诿、敷衍等现象,能够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得50%。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12345平台和省相关信访平台信访件的签收工作;二是督促各单位及时、高效的办理平台留言和信访件,确保及时回复。

    2.留言公开

    【评分说明】考察政府网站政务咨询类栏目留言公开、统计情况。

    【表现情况】1.公开的网民留言包含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50%;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有更新的,25%;3.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0%。

    【整改情况】目前已联系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商讨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工作。

    3.智能问答

    【评分说明】考察智能问答服务的提供及回复准确性情况。

    【表现情况】未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该指标不得分。

    【整改情况】互动交流未提供智能问答功能,目前正在协调。

    (三)征集调查

    1.渠道建设

    【评分说明】考察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渠道建设情况。

    【表现情况】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100%。

    【整改情况】收集单位调查事项,及时公开收集

    2.主题策划

    【评分说明】考察政府网站征集调查活动的主题策划情况。

    【表现情况】1.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3次的,60%;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策划调查征集主题的,40%。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单位重点工作开展调查征集;二是保证调查征集次数,确保达到要求。

    3.结果反馈

    【评分说明】意见建议受理反馈的公开情况。

    【表现情况】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未公开反馈结果,0%。

    【整改情况】一是检查2020年调查征集情况,确保100%公开反馈结果;二是检查2021年调查征集情况,及时公开征集结果。

    三、政务新媒体

    (一)渠道建设

    【评分说明】开设政务新媒体,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的情况。

    【表现情况】1.开设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如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政务微博、第三方平台账号等)的,50%;2.未在网站显著位置提供访问入口,0%。

    【整改情况】在政务网站首页增加“咸宁住建”公众号访问入口。

    (二)发布解读

    【评分说明】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对政务动态、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等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情况。

    【表现情况】1.多为动态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政务信息较少,20%;

    2.每周至少更新1次,得60%。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回应关切类政务信息;二是及时发布信息,保证每周更新2-3次。

    (三)协调联动

    【评分说明】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与市级政务新媒体(咸宁发布新浪微博、咸宁发布腾讯微信公众号等)联动情况。

    【评分要点】1.共同权威首发全市性重要政务信息的,得40%;2.共同策划、制作重要政策、重大主题的新媒体解读与宣传(如图解、海报、音视频、动漫等),共同组织线上投票(征集),并及时转载上级政府发布的重要信息,得60%。

    【整改情况】一是关注“咸宁发布”公众号发布内容,相关内容及时转发;二是涉及住建重点工作,及时开展宣传和解读。

    (四)备案管理

    【评分说明】在国家级、省级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平台备案情况。

    【评分要点】1.按照“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的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占30%,不符合要求的每例扣10%,扣完为止;2.市政府各部门建立分级备案制度,履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职责,得20%;有月度、年度备案工作台账(统计清单),得20%。

    【整改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在各级、各相关单位报备工作

    四、功能应用

    集约化平台应用情况

    【评分说明】各部门集约化平台应用管理方面的情况。

    【评分要点】1.子站集约,下级单位政府网站集约至本单位网站实现一个部门只保留一个网站,查发现有未集约的网站每个扣10%;2.数据质量情况,随机抽查2020年信息公开数据,若出现必填字段内容不规范,每条扣10%。

    【整改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后,已完成房管局、人防办网站下线工作;二是根据文件要求,规范必填字段内容。

    五、扣分指标

    (一)通报曝光

    【评分说明】2020年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政务新媒体、辖区内政府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曝光情况。

    【评分要点】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政务新媒体、辖区内政府网站每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网站,扣权重的50%;每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网站,扣权重20%;每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或点名批评一个网站,扣权重的10%。

    【自查情况】根据省、市和市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相关要求,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

    (二)媒体曝光

    【评分说明】2020年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政务新媒体、辖区内政府网站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的,扣分。

    【评分要点】2020年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政务新媒体、辖区内政府网站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每被国家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50%;每被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20%;每被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次,扣权重的10%。

    【自查情况】一是严格按程序发布信息,确保无负面信息;二是每天定期检查网站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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