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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469/2025-2002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名       称: 关于印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城区各供水企业、市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务质量,根据《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等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管理工作要求

    根据《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规范要求,现梳理二次供水设施运维工作要求如下:

    一、清洗消毒管理要求

    (一)清洗消毒频次

    1.每季度至少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包括水箱、水池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确保设施内部清洁卫生;

    2.如遇特殊情况(如水质异常、设施污染等),应立即组织清洗消毒,并上报属地住新部门备案。

    (二)清洗消毒流程

    清洗消毒前24小时,通过公告、短信等方式告知用户停水时间及清洗安排;邀请业主代表(不少于2人)现场监督清洗消毒过程,并签字确认。

    (1)清洗工作人员进入水箱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消毒液要均匀地喷洒在水箱内壁,并附着10-20分钟。所用消毒液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消毒后对水箱内部放入清水进行全面冲洗,确保不留残余物;

    (3)清洗完毕,将水全部排出,关闭泄水口,同时,检查水箱内是否有遗留物;

    (4)放入清水需至少浸泡30分钟后,恢复供水,并采集水样送指定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检测;

    (5)清洗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三)档案管理

    1.建立消毒档案。清洗消毒时间、参与人员(附健康证明);消毒剂名称、用量及检测数据;业主监督签字记录及现场照片。

    2.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供业主查询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二、水质检测管理要求

    (一)检测频次与项目

    每月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必检项目包括:“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

    (二)采样与送检

    1.采样点应覆盖水箱出水口、管网末梢等关键点位,采样过程需规范,避免污染。

    2.检测报告需注明采样时间、地点、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依据。

    (三)公示与存档

    1.每月水质检测结果应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检测报告原件由管理单位存档,电子版同步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三、运维人员管理

    1.岗位要求。清洗消毒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并每年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水质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质。

    2.应急处置。制定《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发现水质异常时,立即停水并启动预案,24小时内向住新、卫生部门报告。

    四、监督与考核

    1.日常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每周对二次供水设施巡查一次,重点检查:一是水箱密闭性、溢水管防虫网完好性;二是水泵房环境卫生及设备运行状态。

    2.部门督导。各县(市、区)住建局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水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