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版)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等五部门共同发文印发《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版),现对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下绣花功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的依据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2016版)
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
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 51038-2015
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4-2021
5、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程
三、主要内容
1、本规定施行范围包括咸宁市主城区(含咸宁高新区)及下辖县市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基础设施项目,主城区范围内公路设施建设参照本规定执行。
2、人行道铺装材质、样式及质量控制指标。
3、无障碍坡道形式及尺寸要求。
4、路缘石规格及安装、验收要求。
5、车止石材质、尺寸及安装要求。
6、二次过街安全岛设置要求,设置方式。
7、路面抬升设置要点及细节要求。
8、车行道功能区采用彩色路面加强提示,优化车道宽度。
9、规定交通标线画法,路口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形式;对交通标志安装提出具体要求。
10、要求交通标志、路灯、智能交通等各类设置杆件整合。
11、市政管线井盖样式、尺寸、材质、安装及验收方式做出明确规定,提倡设置隐形井盖,强调车行道范围内井盖加固。
12、雨水箅样式、尺寸、材质、安装及验收方式做出明确规定。
13、行道树提倡采用本地树种,对行道树位置、树池设置做出明确规定。
四、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21年12月10日执行。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