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网上办事

  • 公众互动

  • 专题专栏

  •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咸宁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城建科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关于《咸宁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规划》是提请市政府发布的专项规划之一,经历了前期研究、文本编制、论证报批三个阶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注重与省人居环境“十四五”规划和市相关规划的衔接,先后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的意见建议,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规划》进行审阅把关,共收集近60条意见,开展多轮专题会议进行逐条审议,通过多次修订完善,于5月底形成《规划》(评审稿)。

    《规划》以《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遵循,以《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充分发挥生态禀赋优势,全域创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打造湖北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道路“咸宁样板”,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做出咸宁贡献。

    二、《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提出咸宁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水平位于全省前列总体目标。在居民住房需求方面,多渠道利用各种资源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构建社区生活圈,公众得以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使城镇更加宜居。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空气污染有效治理,减少碳排、增加碳汇,使城镇更加绿色。在基础设施运转方面,系统化水平与运行效率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安全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应急响应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使城镇更加安全。在新型技术应用方面,逐步提高城镇智能化水平,城镇管理更加现代化和精细化,使城镇更加智慧。在发扬传统文化方面,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塑造具有咸宁特色的城镇新风貌。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农村整洁、优美、舒适,乡村田园风貌特色进一步凸显,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

    《规划》重点任务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部分,提升城镇功能品质有8项任务,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有7项任务,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城乡人居环境建设15项重点任务。为推进规划任务落实落地,《规划》在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品质提升、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县城品质提升、擦亮小城镇等方面设置了13个专栏。

    三、《规划》主要特点

    结合咸宁实际,《规划》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将园林城市建设与人居环境建设融入“十四五”规划。结合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要求与人居环境建设要求,统筹考虑,使得咸宁市城镇园林绿地与社区交错,蓝绿空间与城镇交融,乡颜村貌展现新姿。着力打造鄂南版富春山居图,力争成为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样板。

    二是市级层面城镇与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本次城乡人居环境规划,是市级层面首次开展的专题规划,也是首次将城镇人居环境与城乡人居环境相互协调同步编制,将更有利于城乡融合推进,提升全域人居环境建设品质。目前尚无同类已完成的历史项目。

    三是坚持规划引领。《规划》指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市级统筹协调推进,县(市、区)是责任主体,各级住建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以县为单位编制差别化目标任务的行动方案。”提出要研究编制“城镇老旧小区‘十四五’专项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方案)”等专项规划。

    四是紧贴前沿,新概念引领特色化创新性任务。《规划》倡导多元包容,推进全龄友好社区建设,提出要聚焦“菜食住行购、教科文卫体”。《规划》在人居环境领域中明确了“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内容,要求贯通连系城乡的生态廊道、公园绿地等生态空间,全面推进绿道建设。重视城乡建设数字化、信息化工作,《规划》内容突出“新城建”“数字乡村”和治理精细化,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强调安全与发展并举,“安全”一词贯穿全文,将强化城市安全韧性能力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规划》强调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绿色建筑”“绿色出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创建绿色社区”等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提出六项实施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二是开展监测评估,定期开展全市城市体检评估和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对人居环境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实现对城乡人居环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坚持多元筹资,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四是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加强用地保障,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五是加强考核监督,定期开展工作情况通报和考核评价,切实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生产、运营及其相关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六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城乡村居民文明健康意识,发挥群众动员优势。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