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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本级市政工程综合考评办法》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 建安科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本级市政工程综合考评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把“共同缔造”落到实处,形成“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规划设计为引导,以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安全文明施工为保障,以工程质量为标杆”的新格局,发挥以评促优的导向作用和激励功能,引导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建设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制定了《咸宁市本级市政工程综合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二、主要内容

    《考评办法》共分9章26条。

    1.明确了项目范围。当年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本级市政工程要进行综合考评。

    2.明确了组织形式。由市建局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第三方专家进行考评。

    3.明确了考评条件。纳入考评范围的项目自提交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市住建局提交考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4.明确了考评内容。考评核查分群众满意度测评、行业测评和现场测评三个板块,进行核查评分并汇总划分考评等级,考评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5.明确了奖惩标准。测评结果分“优秀、一般、差”三个等级,设立梯形奖惩标准,并对优秀项目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激励。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咸宁市本级市政工程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