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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大学生章利军申请公租房审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时间:2025-02-25
截至目前,经“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的引进人才申请,申请单位初审,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复核,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章利军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咸保办发﹝2021﹞2号),现对引进人才(章利军)申请公租房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月25日至3月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现场、电话或书面向市住新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科(市住新局10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37306。
附件: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公示表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公示表
序号 | 申请人 姓 名 | 身份证 号 码 | 就业单位 | 首次来咸 工作时间 | 公租房 区 域 |
1 | 章利军 | 421202******6219 | 湖北省咸宁监狱 | 2025年2月 | 市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