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大学生申请公租房审核情况的公示
截至目前,经“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的引进人才申请,申请单位初审,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复核,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陈明、王涵、黎纯、杨泽锟等4名引进人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咸保办发﹝2021﹞2号),现对陈明、王涵、黎纯、杨泽锟等4名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4月12日至4月2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现场、电话或书面向市住新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科(市住新局10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37306。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公示表
序号 | 申请人 姓 名 | 身份证 号 码 | 就业单位 | 首次来咸 工作时间 | 公租房 区 域 |
1 | 陈 明 | 622427******093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销售分公司 | 2024年7月 | 市城区 |
2 | 王 涵 | 421281******2928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 2023年8月 | 市城区 |
3 | 黎 纯 | 420983******8125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 2023年8月 | 市城区 |
4 | 杨泽锟 | 421281******1933 |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2024年7月 | 市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