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城区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咸宁市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咸政办发〔2025〕16号)的相关规定,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25年第1批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的咸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共计3户,具体名单及申请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家庭资格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理局反映,电话举报:0715-8138700;书面举报: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科,地址为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68号住建大厦1010室;现场举报:可到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科进行现场举报,地址同上。举报材料需注明被举报家庭编号、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及举报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举报人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注意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上述家庭将获得咸宁市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准购资格。请获得准购资格的家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后续购房流程的顺利进行。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四、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咸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信息,请访问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方网站或拨打咨询热线0715-8138700,电话请在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拨打。
附件:咸宁市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公示名单
2025年8月1日
附件
咸宁市中心城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公示名单
序号 | 申请业务编号 | 家庭 成员数 | 姓名 | 性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与申请人关系 |
1 | 421200010220250730000101 | 1 | 周雁 | 女 | 身份证 | 421202******0045 | 本人 |
2 | 421200010220250730000039 | 1 | 刘冲 | 男 | 身份证 | 421202******5337 | 本人 |
3 | 421200010220250731000270 | 1 | 于志龙 | 男 | 身份证 | 372301******3830 | 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