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19) 1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1.按照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运行规则,各审批部门须在工改系统中设置前台受理帐号(管理员帐号)一个,后台审核帐号由各单位根据业务需求设定,各单位审批决定内部报批流程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不在平台上进行流转。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建设项目申报事项后,根据职责分工推送至各审批部门,由各审批部门系统管理员负责受理(或不予受理)并按照事项分类分办至本部门后台审核帐号进行办理。在审批过程中,距办理时限截止3个工作日时(部分办理时限较短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提醒时限),审批系统将向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短信提醒;距办理时限截止1个工作日时,审批系统将向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短信提醒;办理超时的,将由市工改办定期进行书面通报。
请各县市区审批单位对照《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对本单位负责的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填写《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管理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于5月6日下班前加盖部门公章反馈至市工改办。
联系人:陈小平;联系电话: 8131798;
邮箱: 16808717@qq.com
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