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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镜湖工作中心留置区维修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审批科
时间:2024-05-15
咸建施审告〔2024〕8号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的规定,现将核准的镜湖工作中心留置区维修项目施工许可证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上核准内容存有异议或该项目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咸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0715-8126165。
特此公告。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内容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内容
工程名称 | 施工许可证编号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万元)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设地址 |
镜湖工作中心留置区维修项目 | 421200202405130101 | 维修面积总计1748.3㎡ | 244.24 | 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 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湖北桂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纵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镜湖工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