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咸宁市滨湖变出线电力排管工程(张公大道-107国道改线段)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咸建施审告〔2024〕10号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的规定,现将核准的咸宁市滨湖变出线电力排管工程(张公大道-107国道改线段)施工许可证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上核准内容存有异议或该项目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审批窗口,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0715-8126165。
特此公告。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内容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内容
工程名称 | 施工许可证编号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万元)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建设地址 | 备注 |
咸宁市滨湖变出线电力排管工程(张公大道-107国道改线段) | 421200202406030102 | 110kv电力排管工程,总长2106米,电缆井41座;10kv电力排管工程,总长2094米,电缆井42座。 | 3881.78 | 湖北香城泉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金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起于咸宁市咸安区张公大道滨湖变电站,途径桂乡大道东铺路,止点位于107国道改线与桂乡大道交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