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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咸宁市凌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审批科 时间:2024-06-07

    咸住审示〔2024〕1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咸宁市凌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续办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 日。

    二、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咸宁市市民之家三楼A区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15 - 8126458。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邮编:437100,办公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三楼A区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715-8126458。

    附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表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审批核准类别

    公示意见

    备注

    1

    咸宁市凌峰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续办资质

    同意

    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