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3年4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集工程动态管控、智能预警、人员管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场景于一体,实现数据互联、场景互通、管理协同,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信息,助力建筑施工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为落实省住建厅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咸宁市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实现全市智慧工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助力参建各方主体落实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责任,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2.实施范围。全市新开工和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智慧工地建设清单》(试行)和相关标准逐步接入咸宁市智慧工地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管平台),并保证设备完好、数据实时归集上传。
3.工作目标。按照N+X分层级推进,其中:N1为基础项,是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N2为提高项,是创优项目、观摩工地的前提条件;X为创新项,并明确了不同时间段的工作目标。
4.管理分工。明确市住建局、市级和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技术服务单位职责和要求。
5.工作流程。对建设标准交底、建设方案编制、建设方案上传、系统设备安装、系统数据联网、系统数据上传、系统设备维护、系统设备调整、系统设备拆除等流程提出工作要求。
6.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强化动态管控、强化廉政建设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