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环境,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找准当前勘察设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等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注册地在我市的所有勘察设计企业及人员;省外入咸的勘察设计企业及相关人员;群众举报和有关检查时发现的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问题。
三、整治重点
1、省外入咸勘察设计企业及人员未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入咸人员未在从业企业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2、勘察设计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或以其它勘察设计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允许其它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3、勘察设计企业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行为,围标串标行为;
4、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资格,未依法履行职责;
5、勘察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存在签章不全、代签或私刻印章等问题;
6、勘察设计企业相关人员存在的“挂证”、无证上岗和不依法履职行为,注册人员存在超越资格范围从业或允许其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7、勘察设计企业存在勘察设计成果造假,勘察相关原始记录缺失问题;
8、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伪造、涂改勘察设计文件并交付使用。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深入排查,认真梳理问题线索(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1日)。市、县(市、区)住建局分别对当地的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管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设立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全面收集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市住建局举报受理电话为:13177447186(刘科长)、13997500306(邓科长)。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本地在建项目相关情况一览表和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一览表报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梳理形成全市排查项目相关情况汇总表和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汇总表。
(二)做好线索核查,逐一督促整改落实(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住建局分别对当地勘察设计单位和本级负责监管项目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逐一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查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记入“黑名单”,作为实行“差异化”管理的依据。市住建局在适当时间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办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行业监管(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市、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勘察设计资质动态监管,加大事后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勘察设计市场检查,严格执行“红黑榜”制度,建立健全勘察设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为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刘工、邓林、张溯等三同志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分管局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开展,强力推进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督办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制定本地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承办部门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一并报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防止专项整治走过场。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办,对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三)做好总结提升。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在专项整治完成时,要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找准勘察设计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出台相关文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由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于2022年5月15日前形成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各县(市、区)在建项目相关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各县(市、区)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一览表.doc
附件3: 在建项目需提供资料清单.doc